大陸外籍新娘結婚流程與說明如下:
行程費用
旅遊費用:依客戶需求報價 (來回機票、食宿、交通費用)
聯誼成功後 請自行辦理相關事宜或委任當地代辦 .
行程安排
第一天﹕出國相親 交通及飯店安排 晚上依個人興趣了解地方風俗民情.
第二天﹕安排相親 及男女方介紹認識 個人簡歷 雙方家庭狀況.
第三天﹕繼續相親 如有相到意中人 男女雙方都有好感 即安排見女方家長
第四天﹕到女方家中拜訪
第五天﹕安排自由活動 或到景點遊玩
第六天﹕安排自由活動 或到景點遊玩
第七天﹕到政府部門辦理結婚相關證件 當天晚上宴客
第八天﹕搭機回國,完成幸福的結婚之旅
以上行程視個人情況不同而有所變動
自費部分
1:岳父母紅包人民幣(行情5千元) 新娘零用人民幣(行情5千元)
2:結婚金飾一套 (項鏈一條、戒指一對或等值現金人民幣3千元)
3:個人隨身零用錢
4:護照、台胞證、單身證明 .
赴大陸結婚辦理“結婚手續”流程表
(一) 在臺灣:
1. 赴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 單身證明。
(攜帶本人身份證、印章至戶 政事務所申請“戶籍謄本”5份- 個人,離婚者另申請“離婚協議書”5 份,喪偶者申請“死亡證 明書”5 份。→至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公証處辦理“單身証明” 2份。→告知法院公証員欲前往大陸結婚之省份,並註明在單身証明上。)
2.護照、臺胞證、身份證、單身證明、需帶至大陸。
(二)到達大陸後:
1.公安局外事科。
2.民政局申領「結婚證」 .
3.公證處申領「公證書」 .
取得「結婚證」及「公證書」後,男女雙方即是合法夫妻 .
(三)回臺灣後(民國93年3月1日修正)
1. 向「海基會」申請公證書驗證 .
2. 管區派出所辦理對保手續 .
3. 向「入出境管理局」申請大陸配偶入境 .
4. 臺灣配偶先接受面談 通過者核發入出境許可證.
5. 大陸配偶於中正或高雄機場國際線面談 通過者境管局在入出
6. 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.
(四)全部手續完成 約需三-四個月 新娘即可入臺 .
(但若因境管局面談而延誤時間 則不在此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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